根据《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》(2018年11月20日起施行)要求,转递干部人事档案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或者安排专人送取。高校毕业生档案如无法通过机要交通方式转递,请用EMS方式(高校毕业生档案专用)转递。严禁使用非EMS等其他快递方式转递档案。
档案转递地址如下:
北京中医药大学良乡校区人事处档案科
北京市房山区阳光南大街北京中医药大学良乡校区西院综合楼278
收件人:谭老师
联系电话:010-539110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