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北京中医药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(试行)》(京中校发〔2025〕65号)、《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》(京中校发〔2025〕74号)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,我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,认真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。经单位内部评议、学校审定,确定了校团委代立飞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。
公示时间自2026年2月5日起至2026年2月11日止,共计5个工作日。
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实名反映。
受理部门:人事处 人事科
电子邮箱:bucmrenshike@bucm.edu.cn
特此公示。
北京中医药大学人事处
2026年2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