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中医药大学财务处处聘非事业编制(科研助理)岗位招聘启事

北京中医药大学财务处因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处处聘非事业编制(科研助理)岗位人员,诚邀社会各界优秀人才来我校工作。

一、岗位需求

部门

岗位

招聘人数

财务处

科研财务助理

2

 

二、应聘条件及岗位职责

1、应聘条件

 (1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正确政治方向。严格遵守法律、法规,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策。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,爱岗敬业,廉洁自律;

(2) 遵循回避原则,回避关系按照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》中关于岗位回避的相关要求执行。应聘者本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非本校教职工,与二级单位班子成员、与科研团队(项目)负责人的无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、近姻亲关系、其他亲属关系,无师生关系。应聘者应为不涉及利益输送或竞业关系的人员。

(3)遵纪守法,遵守学校及部门各项规章制度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品行端正,职业素质良好;

(4)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审计、会计学、经济学、管理学等相关专业背景,年龄不超过40周岁。

(5)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,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,能熟练使用日常工作软件,具备财务工作经历者从优;

(6)身心健康,适应岗位要求,保证录用期内全职在岗工作;

(7)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,能够熟悉各种财务、科研政策;

(8)具有高校或事业单位财务、科研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
2、岗位职责:

岗位1.

(1)根据上级政策、管理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起草、修订学校财经制度;

(2)配合完成科研经费相关专题会议的记录、撰写会议纪要等工作;

(3)配合完成科研项目经费的财务立项、预算调整等工作;

(4)配合完成项目经费财务各对外窗口、工作群等平台的答疑工作;

(5)熟悉相关部门政策,对项目团队、科研人员宣讲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;

(6)配合完成《财务办事指南》关于科研经费立项、预算调整等业务办理流程的日常维护工作;

(7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岗位2.

(1)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定,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各项财务制度;

(2)配合完成教育部等其他上级单位下达任务的上报工作;

(3)配合完成科研项目经费结题审核、结项清理等工作,指导项目财务验收,协助提供项目中期、结题财务资料;

(4)配合完成财务核算系统中项目信息的管理,包括财务项目大类、项目模板、项目资金来源以及其他项目切面信息,配合完成财务项目负责人信息变动审批及系统变更工作;

(5)配合完成科研财务系统对接的相关工作,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与科研系统相对应的大类、模板等信息;

(6)配合完成科研经费相关财务办事模板的建立工作;

(7)配合完成科研经费数据的统计工作,包括但不限于为课题组、其他业务单位提供科研经费数据支持;

(8)配合完成科研用章的相关审核工作;

(9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三、报名时间

接收简历时间: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14日24:00。关于招聘程序各阶段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。

四、报名方式

请下载填写《北京中医药大学处聘非事业编制人员信息登记表》,并提交以下材料:

1、身份证正反面(复印在一张A4纸上)扫描件;

2、学位证书、学历证书(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)扫描件;

3、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,可入职时再提供);

4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。

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以上材料的PDF扫描件发送至招聘指定邮箱bjzyydxcwc@bucm.edu.cn,邮件主题为“非编应聘+应聘岗位+姓名”。

接收简历期间只接收网上应聘申请,所提交的应聘申请信息及材料须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
在招聘各环节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者、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,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。

北京中医药大学财务处对应聘简历负责保密工作,恕不返还。

五、聘用方式及工作待遇

1、所聘岗位属北京中医药大学财务处处聘编制外聘用人员,不解决北京市常住户口。

2、聘用人员须与学校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劳动合同聘期2年。项目聘编制外用工是一种补充性临时用工形式,此次招聘只与录用人员签订1个聘期的劳动合同,期满不续聘。用工单位为北京中医药大学财务处,办公地点为我校良乡校区或和平街校区。

3、工资福利待遇面议,根据国家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。

4、符合学校事业编制、非事业编制应聘条件且工作表现突出者,可优先推荐参加相关聘任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 

联系人:徐老师

 

联系电话:53911718

 

联系邮箱:bjzyydxcwc@bucm.edu.cn

 

北京中医药大学财务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