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职工在职攻读学历学位审批流程


一、管理办法

《北京中医药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管理办法》(京中校发〔2023〕43号)(“数字北中医-服务大厅-人事处、人才工作办公室-规章制度”下载)。

二、申请在职攻读学历学位审批流程

1.年度计划上报。二级单位按照要求报送本单位教职工年度在职攻读学历学位计划。

2.申请人(须在各单位上报计划内)在线申请。具体路径为“数字北中医-一表通服务平台-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申请”。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表,经二级单位审批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、人事处审批后方可办理在职攻读手续。

副处级及以上管理干部还须经组织部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。

3.签订协议。申请人接到录取通知书后,须前往人事处师资科签订在职攻读学历学位协议。

4.学业完成后管理。申请人应于学业完成后半年之内,持学历、学位证书到人事处备案,逾期不予受理。根据协议内容,办理学费报销手续。副处级及以上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组织部备案。

三、联系方式

联系部门:人事处师资科

联系电话:53911046

办公地点:良乡校区西院综合楼278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