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单位:
根据《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(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)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博管办〔2025〕3号),现就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标准及数量
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(以下简称国资计划)分为A、B、C三档,资助期为两年。其中,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(以下简称博新计划),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,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,2025年拟资助500人;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,2025年拟资助1000人;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,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。
获选人员在享受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,同时享受我校相应博士后岗位待遇,两部分待遇叠加发放。
入选“博新计划”博士后,可优先入选学校“壶天博士后”支持计划,学校给予绩效奖励。学校设立青年人才成长特区,畅通了“博士后-优秀青年人才-高层次领军人才”成长“全链条”,博士后在站取得标志性成果的,出站后可申请学校青苗学者岗位,进入高层次人才培育特区。
按照有关要求,2025年继续开展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。获得国资计划(含A、B、C档)资助的人员均须在出站前(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)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,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择优予以一次性资助。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标准分为三档,一档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,二档资助标准为每人6万元,三档资助标准为每人4万元。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。
二、申报条件和遴选条件
申报条件及遴选程序详见附件1。
三、国资计划校内申报工作要求
(一)流动点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,附件1准备申报材料,在系统按要求提交。未经流动点推荐的人员,不予受理。申请人申报开始日期为2025年2月20日,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3日。
(二)博士后合作导师积极履行导师职责,做好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学术把关工作;流动点加强审核把关,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,对学术水平高、科研潜力大、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予以推荐。2025年3月20日前,流动点完成推荐,将附件2和附件3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大学人事处。电子版发送至szkbsh@bucm.edu.cn。纸质版提交至良乡校区西院综合楼288办公室。
(三)申报材料请务必按上述通知时间安排提交,逾期不予受理。
(四)学校审核材料,择优推荐。
四、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要求
详见附件1 的《2025年度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安排》。
五、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
联系人:李福琴
联系电话:010-53911049
北京中医药大学人事处
2025年1月22日